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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330726ZF100000/2022-2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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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gòu):
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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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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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配分類:
公開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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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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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縣司法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及浦江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特向社會公開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021年,我局共發(fā)布政府信息668條。其中,通過浦江縣政府信息公開系統(tǒng)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8條;通過詩畫浦江司法行政板塊進行信息公開40條;通過“浦江普法”微信公眾號公開工作動態(tài)590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社會公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因?qū)儆?/span>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不予公開,也未發(fā)生被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據(jù)縣政府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圍繞重點領域,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不斷提升政務公開的質(zhì)量和實效。邀請省司法廳復議一處處長葉建明來浦江為縣機關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及科室負責人、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相關科室負責人、市律協(xié)浦江分會成員等共計130余人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培訓。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2019〕61號)要求,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管理,落實專人負責,根據(jù)政務信息公開內(nèi)容及更新要求,對平臺的欄目設置及信息內(nèi)容進行補充和調(diào)整,確保及時更新。
(五)監(jiān)督保障
本報告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浦江縣司法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浦江縣月泉西路3號,郵編:322200,電話:84182032,傳真:84183072;電子郵箱:pjsf032@126.com)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nèi)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nèi)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nèi)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gòu)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gòu)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2 | 2 | |||||||
二、上年結(jié)轉(zhuǎn)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jié)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
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2 | 2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2.重復申請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
3.其他 | 0 | ||||||||
(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結(jié)轉(zhuǎn)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jié)果維持 | 結(jié)果糾正 | 其他結(jié)果 | 尚未審結(jié)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jié)果維持 | 結(jié)果糾正 | 其他結(jié)果 | 尚未審結(jié) | 總計 | 結(jié)果維持 | 結(jié)果糾正 | 其他結(jié)果 | 尚未審結(jié)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問題及下步計劃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運行正常,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有待進一步優(yōu)化;二是政策解讀回應形式不夠豐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將加強信息公開業(yè)務培訓,進一步提升現(xiàn)有人員的信息公開業(yè)務水平,豐富政務公開的內(nèi)容、形式,重點關注公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并及時、規(guī)范地予以回應。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我單位未發(fā)出政府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不存在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信息來源: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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