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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330726ZF230000/2024-1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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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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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日期: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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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配分類:
公開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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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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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由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3年以來,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持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抓好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拓寬公眾參與渠道,不斷提升公開實效,充分發揮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的作用,有力推動“美麗浦江”建設。
(一)主動公開
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在履行職責和文件辦理程序中嚴格落實“五公開”要求,在公文屬性確定和決策制定、執行過程及決策落實結果公開等方面,進一步明確了操作規程,形成了政府權力運行全流程公開常態化機制。及時公開群眾關心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及對投訴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信息;向社會及時公布每月環境空氣質量、環境噪聲、行政執法等信息。2023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務信息430余條,其中浦江政府網生態環境板塊170余條,“詩畫浦江”生態環境欄目260余條,信息公開工作的全面性、時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依申請公開
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工作,積極妥善處理依申請公開工作,對每件依申請公開事項,從事實證據、法律依據、程序正當等方面進行合法性審查,確保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今年來我局無依申請公開件,無生態環保工作引起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各項內部工作制度,同時協調推動本機關各內設機構加強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礎工作,確保各項數據“統得出、報得準、可核查”,更好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對于政府工作的監督、規范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將“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門戶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以“詩畫浦江”app為宣傳主陣地,創新推出“生態小浦”視頻號,向社會公眾推送有關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作進展、權威解讀回應等信息,持續擴大政策知曉面,助推政策落地生根。今年來共在各級權威媒體、自媒體刊登新聞稿約370篇次,其中在省級及以上宣傳平臺發表88篇,在地級宣傳平臺發表20篇,在縣級宣傳平臺發表262篇,全方位推進生態環保信息向公眾公開,營造綠色發展、低碳生活的良好輿論環境。
(五)監督保障
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于年終撰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結、統計結果和年度工作報告,每年1月底前向社會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通過24小時12369熱線、110警情系統、8890系統、清朗浦江等欄目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回應群眾關切問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等監督情況良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76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4 | ||
行政強制 | 2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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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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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較好,但存在網站上個別信息未能及時更新、出現錯別字等問題。下一步,我局將加大改進力度,把握信息公開時效,落實信息公開“三審三校”制度,從以下方面不斷深化提升政務公開工作: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政務公開力度,形成自覺公開的良好行為習慣。加強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觀念和政務公開意識,提高業務知識水平,及時掌握政府新出臺的政策方針,加強隊伍素質建設。
二是進一步加強工作規范。努力做到公開的內容更具體,重點更突出,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應該公開的全部公開,使群眾及時了解全面情況;應事前公開的內容按時公開,應長期公開的內容持續更新;不僅要注重對辦事依據、程序的公開,還要加強對辦事結果的公開。
三是進一步發揮平臺功能。進一步加強基礎性工作,繼續拓展公開渠道、創新公開形式、豐富公開內容。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政務公開專欄等信息公開平臺,及時公布各類統計信息。
四是進一步強化意見征集。主動聽取社會各界對生態環境領域重大事項決策以及日常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加以改進,努力保障人民群眾對環保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我局未發出政府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不存在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2023年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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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金華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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