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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330726000000/2025-6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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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浦江縣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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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日期: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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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配分類:
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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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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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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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浦江縣通濟橋水庫灌區“水價改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深化浦江縣通濟橋水庫灌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進現代化灌區建設,提升節水意識和節水效益,我局起草了《浦江縣通濟橋水庫灌區“水價改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為便于社會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現解讀如下:
一、編制過程
(一)組織編制。2024年10月,我局由法制與水資源水保科牽頭,相關業務科室配合,起草了《辦法(草案)》,多次向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征求意見,形成了《辦法(送審稿)》;2024年11月,我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辦法(送審稿)》進行集中論證,并對《辦法(送審稿)》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廣聽意見。根據行政規范性文件相關要求,2024年11月15日,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上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收到反饋意見0條,吸收采納0條。
(三)開展合法性審查和風險評估。2024年11月,根據規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完成合法性審查工作;12月,開展社會風險評估,評估結果為低風險,并向縣委政法委備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辦法》結合浦江縣實際,由總則、基金組成和使用范圍、基金使用程序、基金管理和附則等內容組成。
《辦法》的主要內容是:
(一)總則。提出“水價改革基金”形式和用途,以及水務局和財政局的職責分工。
(二)基金組成和使用范圍。組成包括水費和水權交易資金等,使用范圍涉及灌區骨干工程、末級渠道(管道)、農田灌溉工程等。
(三)基金使用程序。浦陽江流域管理中心的使用程序分為填表申請、審核反饋、撥付資金3步;灌區內村集體(村級農業經濟合作組織等)的使用程序分為對接需求、填表申請、初審反饋、審核反饋、撥付資金5步。
(四)基金管理。實行“專款專用、流程規范,公開透明、講究實效”的原則;縣水務局會同縣財政局不定期開展基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確保基金管理規范、使用有效。
(五)附則。《辦法》開始施行時間。
三、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浦江縣水務局
解讀人:潘期楓
聯系方式:0579-84209677
信息來源: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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