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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330726ZF270000/2022-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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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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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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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配分類:
公開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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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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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2021年浦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
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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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28號)要求編制。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51risa.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浦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聯系(地址:文旗路288號,郵編:322200,電話:89375863,傳真:88089081)。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浦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28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以公開促落實、強規范、補短板、優服務,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一)主動公開情況
不斷拓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積極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按照“補短板、強基礎、建機制、抓特色”原則推進政務公開重點工作,查漏補缺,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2021年,我局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計99條,“浦江執法局”詩畫浦江推送圖文消息共292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進一步完善我局依申請公開制度,優化依申請公開接收、登記、辦理、調查、答復等各個環節工作流程,從嚴把握不予公開范圍,做到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質量,依法保障公眾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我局無依申請公開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按照推進政務“五公開”要求,由辦公室具體負責推進、協調、落實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其他部門就涉及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做好相關的內容組織、信息提供以及保密審查工作,切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推進決策預公開,2021年共向社會公眾公開預決策3條,收到意見0條,通過政務公開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
(四)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完善門戶網站公開欄目及信息,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28號)文件要求,完善本部門基本公開目錄,創新公開載體,拓寬公開范圍,積極利用“浦江執法局”詩畫浦江載體,推送各類政府信息,及時利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公開行政處罰結果,利用信用浦江公示我局行政許可。
(五)監督保障情況
結合人員變動,我局及時調整完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人員,進一步明確了局主要領導任組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靠上抓;局機關科室和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協同抓;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形成政務公開齊抓共管工作合力。結合工作實際,完善我局政務公開制度,嚴格履行政務公開責任制,進一步分解、細化、量化政務公開的總體任務,具體落實到相應處(室)和人員,同時納入全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深入推進政務公開規范化、常態化。定期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社會評議,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社會評議的主要內容:(一)公開內容: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要求,是否充分體現本部門的職能特點,是否及時反映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二)公開形式:形式是否便民、利民,是否能夠及時進行更新,實行長效管理。(三)公開程序和時限: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要求,應該公開的內容是否按照時限要求及時公開。(四)公開制度:制度是否規范健全,是否具有實用性和操作性。(五)公開效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否得到基層和群眾的認可,是否保證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社會評議方式主要包括:(一)公眾評議:根據工作實際和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設計調查問卷,向群眾發放或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供公眾評議;(二)特邀代表評議:邀請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和有關專家等進行評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864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41714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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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整體平穩有序,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較為零碎;政務信息內容的審核仍需加強等。
下步,我局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加強統籌謀劃,提升信息公開內容質量。二是加強信息公開素材的收集、撰寫和審核,確保開信息及時、準確公開。三是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督查考核,做好相關網站、公眾號的日常維護和自查,避免問題發生。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我局未發出政府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不存在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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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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