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長
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生態環境、片區開發建設、舊城和城中村改造等方面工作。
分管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林業局)、縣建設局、縣行政執法局(縣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縣城投集團、縣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縣舊城改造指揮部、縣城中村改造辦公室)。
聯系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