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部門信息公開服務,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制了《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部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主動公開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發的公文類信息。??
(一)?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
3.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內容
人力社保局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人力社保局制發的政府信息,按組配進行分類,公開的主要內容有: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3.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
4.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
5.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
6.部門動態; ?
7.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
8.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公開政府信息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 ??
(三)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1)信息分類。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浦江縣人力社保局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機構概況、財政預決算、人事信息、通知公告、公開年報、重點領域信息公開6個一級類別和31個二級類別。
(2)編排體系。
各類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索引號 | 信息名稱 | 生成日期 | 公開方式 | 公開時限 | 公開范圍 |
信息公開目錄以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區來展示相關內容。檢索區分別提供全站搜索和關鍵字、標題、正文、發布機構、發文字號、日期等精準檢索方式;目錄區顯示索引號、標題、發布單位、發布日期等內容。具體信息編排包含了索引號、主題分類、發布機構、文號、公開日期、正文等內容。
(四)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信息公開,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
網站地址:http://www.51risa.com/col/col1229198459/index.html
聯系電話:0579-8418339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政府網站閱覽信息。
(五)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規科407室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二)受理機構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7室政策法規科,電話:0579-84183362,傳真:0579-84183391?,通信地址:浦江縣中山北路97號,郵政編碼:322200。
(三)申請方式
1.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縣政府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時應在信封左下角或傳真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寄或傳真至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7室政策法規科。
聯系地址:浦江縣中山北路97號
辦公電話:0579-84183362
傳真電話:0579-84183391
郵編:322200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7室政策法規科現場提出申請。
受理地址:浦江縣中山北路97號407室政策法規科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工作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14:30-18:00(夏令)
聯系電話:0579—84183362
(四)申請的提出及時間確定
1.申請人通過信函和現場提出申請的,應填寫書面《浦江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書面《申請表》可在受理地點領取。
2.受理時間確定
(1)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收到申請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在填寫書面《申請表》時,應按規定認真填寫,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本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五)受理程序。
本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及書面答復:
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收到補正告知函10個工作日)。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3.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4.本機關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7.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8.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9.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本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10.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11.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應及時登記辦理,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需征詢第三方意見,征詢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六)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將根據國務院核定的價格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參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
三、監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浦江縣人民政府(電話:0579-84113749,傳真:0579-841276161,郵箱:pjxxxgkb@163.com, 地址:浦江縣浦陽街道人民東路40號,郵編:322200,下同)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 ?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浦江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如需提起行政訴訟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