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務公開服務,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快速、準確地查找并獲取浦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本單位編制了《浦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務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一、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
(三)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
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的分類和編排方式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具體如下:機構簡介、領導信息、內設機構簡介、下屬單位、法規文件、部門預決算、公開年報、市政服務、農村危房改造、公告公布、住房保障專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政務五公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浦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分類導航區提供主題和體裁分類查詢功能;檢索區提供名稱、日期、發布機關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索引碼、名稱、生成日期、文號、內容概述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時間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內容概述是介紹政府信息的簡要提示。
(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以上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浦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51risa.com/col/col1229198527/index.html)“政務公開”欄目向社會公開,申請人可以在浦江縣人民政府網-政務公開-部門公開-建設局政務公開專欄上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向本單位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為浦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法規科。辦公地址:浦江縣月泉東路66號4樓;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令時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聯系電話:89385769;
郵政編碼:322200。
(二)公開范圍
申請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于相關規定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三)公開程序
1.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浦江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1)互聯網申請。申請人可進入“浦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頁面--選擇相應單位,在線提交申請,申請在網上平臺提交成功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http://www.51risa.com/col/col1229196836/index.html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提出申請,并在信封左下角或傳真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辦公地址:浦江縣月泉東路66號4樓;聯系電話:89385769
(3)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法規科現場提出申請。
3.申請的處理
(1)審查
①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對于內容不明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3)答復
本單位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復(特殊情況經審批可延長20個工作日):
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行政機關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 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四、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機構名稱:浦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地址:浦江縣月泉東路66號
電話號碼:0579-84125183;傳真號碼:0579-89385533
電子郵箱:pjxjsj001@126.com(本郵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如需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請到“浦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依申請公開”頁面在線提交申請)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8:00(夏令)/14:00-17:30(冬令)。
五、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浦江縣人民政府(電話:0579-84113749,傳真:0579-841276161,郵箱:pjxxxgkb@163.com, 地址:浦江縣浦陽街道人民東路40號,郵編:322200,下同)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浦江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如需提起行政訴訟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