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浦江縣氣象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部門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其他法規要求公開的內容(保密規定要求保密的除外)。
(二)主動公開內容
?依照《條例》規定,本單位依法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浦江縣氣象局單位領導及分工;
?2.浦江縣氣象局機構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場所、聯系電話;
?3.浦江縣氣象局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
?4.浦江縣氣象局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及其它工作信息;
?5.浦江縣氣象局人事任免信息;
?6.浦江縣氣象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7.浦江縣氣象局專項應急預案;
?8.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三)公開的方式
對于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浦江縣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51risa.com/col/col1229198684/index.html)是主要公開平臺。此外,還采用浙江政務服務網、“浦江縣天氣”微信公眾號、新聞發布、新聞媒體、便民資料、公開欄、會議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編排體系
1.信息名稱
簡要描述浦江縣氣象局及其內設機構、下屬單位信息內容。
2.信息分類
浦江縣氣象局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機構概況、法規文件、發展規劃、部門動態、部門預決算、應急管理、公開年報7個一級類別和4個二級類別。
(六)發布機構
浦江縣氣象局信息發布機構為浦江縣氣象局辦公室。
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主動公開和不予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單位根據掌握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分析。
?(一)申請方式
?1.互聯網渠道申請:申請人可進入“浦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51risa.com/col/col1229198684/index.html)-政務公開-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頁面--選擇“縣氣象局”,在線提交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浦江縣氣象局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時應在信封左下角或傳真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寄或傳真至浦江縣氣象局辦公室。
?聯系地址:浦江縣文景西路288號
?辦公電話:0579-84101637
?傳真電話:0579-84101637
??3.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氣象局辦公室現場提出申請。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工作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聯系電話:0579-84101637
?(二)申請的提出及時間確定
?1.申請人通過網上提出申請的,必須按照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申請,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申請提交成功后,可憑借系統反饋的編號和密碼在浦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政務公開平臺查詢受理情況。
?2.申請人通過信函和現場提出申請的,應填寫書面《浦江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書面《申請表》可在受理地點領取或從“浦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下載。
?(1)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收到申請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在填寫書面《申請表》或網上電子《申請表》時,應按規定認真填寫,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本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三)受理機構
?浦江縣氣象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浦江縣文景西路288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工作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聯系電話:0579-84101637
?(四)受理程序
?本單位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及書面答復:
?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單位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收到補正告知函10個工作日)。答復期限自本單位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單位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3.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4.本單位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單位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7.本單位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8.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9.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本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10.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單位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11.本單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應及時登記辦理,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單位需征詢第三方意見,征詢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五)收費標準
?本單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核定的價格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不予公開范圍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三)本單位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四)本單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
四、監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浦江縣人民政府投訴和舉報。
浦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舉報電話:0579-84113749,傳真:0579-84127616,郵編:322200,郵箱:pjxxxgkb@163.com,地址:浦江縣浦陽街道人民東路40號。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浦江縣氣象局申請行政復議。如需提起行政訴訟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五、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浦江縣氣象局辦公室,電話/傳真:0579-84101637,郵編:322200,郵箱:pjxqxj@163.com,地址:浦江縣文景西路288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docx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圖.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