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快速、準確地查找并獲取浦江縣審計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本單位編制了《浦江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浦江縣審計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令時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辦公地址:金華市浦江縣東山路2號4樓審計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9-84112646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http://www.51risa.com/col/col1229196836/index.html
二、 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
3.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內容
(一)公開范圍
1.審計局職責及內設科室、下屬單位設置等情況;
2.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
3.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4.審計工作動態。包括重要審計工作會議、重要工作通知、重大活動、重要工作動態等;
5.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公開年度部門決算和年度部門預算。
6.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內容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開:
1.浦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51risa.com
2.浦江縣審計局政務公開專欄,網址:http://www.51risa.com/col/col1229198610/index.html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單位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于信息生成后20個工作日。
(四)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按照“政府信息目錄編制要充分體現‘五公開’、政策解讀、輿情回應、公眾參與”的要求,當前政府信息按照組配分類和政務“五公開”進行編排。其中,組配分類有“機構概況、法規文件、財政預決算、公開年報、政務動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等內容;政務“五公開”分類有“執行公開”信息內容。
信息公開目錄以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區來展示相關內容。導航區顯示政府機構、公開制度、公開指南、公開目錄等;檢索區提供標題、索引號、文號等檢索;目錄區顯示標題、公開日期等內容。具體信息編排包含了索引號、發布機構、文號、公開日期、正文等內容。
四、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和不予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掌握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分析。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浦江縣審計局辦公室;辦公地址:浦江縣東山路2號;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令時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聯系電話:0579-84112646;電子郵箱:pjsj123@163.com;郵政編碼:322200。
(二)公開范圍
申請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三)公開程序
1、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點擊進入受理網站http://www.51risa.com/col/col1229196836/index.html提交申請,申請在網上平臺提交成功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信函、電報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申請,本單位受理機構應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3、申請的辦理答復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由申請人在政府網站和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進行查找;
2.屬于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依據本條例規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屬于重復申請并已作出答復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9.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10.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對于內容不明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
11.所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需征求第三方意見或其他機關意見的,征求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信息公開答復20個工作日的期限內。
4、收費情況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
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五、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浦江縣人民政府(電話:0579-84113749,傳真:0579-841276161,郵箱:pjxxxgkb@163.com, 地址:浦江縣浦陽街道人民東路40號,郵編:322200,下同)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浦江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如需提起行政訴訟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浦江縣審計局辦公室舉報電話:0579-84112646,郵編:322200,郵箱:pjsj123@163.com,地址:浦江縣東山路2號。
